兼职

我们的全职员工每周工作37小时,年假4周不包括银行假期。兼职者每天工作不同的小时。我如何计算他们的假?如果他们更改合同时间,我该如何计算?

《 1998年工作时间条例》(WTR)规定了雇主或工人有权获得的最低带薪休假金额。1996年《就业权法》(ERA)规定了该假期数量的薪水。政府都没有说出任何何时应支付假期薪水。为此,我们必须依靠判例法。

要了解这项立法,首先必须了解,有两类员工/工人;那些工作时间正常的人,没有工作的人。

对于有正常工作时间的员工/工人,专职或兼职规则相对简单。如果员工/工人每周签约五天工作,其最低权利为4周x 5天=每年20天。工资金额将是其正常的每日费用次数的次数。假设长度相等的天数,每日汇率为40小时的1/5。

如果加班是自愿的,则将无视所有计算 - 如果保证它,则将其包括在内,并将总小时用于计算。

具有正常小时的零件成员,即每周相同的合同数量/天数将收到该金额的比例至四个星期。因此,每周两天(例如星期二和星期三)工作两天的人将获得4 x 2天=每年付费8天。

然而,对于此类兼职的银行/习惯假期,就会出现。银行度假星期一,耶稣受难日和复活节星期一将永远落在这样的日子里,在这种情况下,这种兼职者将无法正常工作。因此,他们无权在当时的假期或为他们付款。(如果您愿意,他们的个人合同条款可能会为这些天提供报酬)。

圣诞节,节礼日和元旦在一周中的日子(不规律)。因此,他们将在某个时候或其他落在星期二和/或星期三的情况下。如果您在那些日子关闭业务,从而有效否认这些人有工作的机会,那么您一定会付钱。(法规对那些在银行/习惯假期工作的人的工资率没有说明 - 除了由农业工资命令(AWO)管辖的人,这在这方面详细介绍了。关闭,除非由AWO控制)。

对于没有正常小时的员工/工人,即他们可以一天一周工作,然后一周没有工作,在下一周,三天工作,然后是三个,然后没有等等:

(2)一周的薪水是雇员在12周结束时的平均每周薪酬的金额 -

(a)计算日期是一周的最后一天,该一周以及

(b)否则,在计算日期之前的最后一周的最后一周。

(3)在达到平均每周薪酬时,不得付款一周,在该薪酬中不应付报酬……并且在早期的报酬中应带入……”

换句话说,即普通的英语,您在过去的12周中回去,忽略了任何没有工作的任何工作,而是在那十二周内添加了总收入。除以12,这成为一周的假期薪水。(如果总共增加了12个,则在可能的最高周数中平均)。

重要的是要注意,仅仅因为某人通常每周工作40个小时,偶尔会加班工作就不会使这一周没有正常的小时,因此它不会将计算更改为平均12周的平均值。

今年10月,法定最低权利将增加到每年4.8周,并在2008年10月1日至5.6周。

相关话题

年假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