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后返回工作的权利

ACAS的Michele Piertney回答了您有关员工在产假后重返工作岗位的问题以及他们的工作期望和假期应有的权利应该是什么

产假后的工作权

雇主可以提供的东西可以容纳休产假的员工,以及他们的假期权利可能会被误解。这件作品阐明了您作为雇主的义务,以及员工在开始家庭生活之前需要如何进行交流。

当我的员工开始产假时,他们说他们将在产假薪水用完后重返工作岗位。他们现在告诉我,他们三个月后重新上班

这是一日一年(52周)作为产假,其中39周将作为产妇福利或产妇津贴支付,具体取决于国民保险的捐款。

要获得这两项付款的资格,雇员应在到期日前15周内通知其雇主怀孕。此外,员工应确认预期的分娩周以及他们打算开始产假的日期。如果员工愿望,产假可以在预期分娩的预期一周之前开始。另外,他们可以直到实际出生日期工作。

当雇主被告知怀孕时,他们应该在28天内写信给雇员,以确认其重返日期,尽管许多雇员确实在产妇薪水耗尽后返回,但最好和最安全的下注始终是假设员工将要整整一年。

如果员工希望修改此日期,则应发出八周的通知 - 除非双方都同意需要更少的通知。

>另请参见:男女老板都歧视产妇离开恐惧

我的员工想在产假结束时休假。我必须同意吗?

答:在休产假期间,假期权利继续累积。但是,员工不能在产假同时享用年假。

理想情况下,雇主和雇员将尽早讨论假期权利,以便所有各方都清楚。可以同意,请假将在产假之前或之后取得最大程度地减少干扰。

另一种可能性可能是,在重返工作岗位后,一名员工在一些通常的工作日工作,并将其余的假期作为假期,直到累计应享的权利用完为止。这应该提前讨论,最好是通过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协议来完成。

我的员工提到了“保持联系”的日子。这些是什么?

答:如果雇员和雇主之间达成协议,雇员最多可以工作10天,而无需结束产假。它可以用作使员工重新恢复工作的一种方式,也许是在培训日或参加会议的会议。重要的是要记住,任何一方都可以强迫对方使用此设施,并且双方都应同意细节并确保对付款有明确的意义。

我的员工将在三个星期内重返工作岗位。我希望他们做不同的工作

答:如果员工有26周或更短的时间,他们有权返回同一份工作,并应从休产假期间提出的任何改善条款和条件中受益。

如果雇员在产假(额外的产假)中已花费超过26周,则他们有权按照相同的条款重返同一工作,除非由于组织的重大变化,否则没有合理的可行。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有权返回另一个既适合又适当的工作。一项合适的工作必须以其原始工作中所享有的条款而享有的条件不低。例如,薪水,福利,假期权利和资历必须与他们的原始工作相同。

米歇尔·皮特尼(Michele Piertney)是集体调解员和高级顾问ACA,她从事各种角色工作了将近十年

她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培训师,她设计和提供课程,涵盖了各种私人,公共和第三部门组织的全部雇佣关系和就业法问题

米歇尔(Michele

米歇尔(Michele)是CIPD和ITOL和曼彻斯特劳资关系协会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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